一、110举报卖淫有奖励吗
通常来说,举报违反法律法规和犯罪行为是没有任何物质或金钱奖励的,每位公民都享有并应尽责任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这些违规行为。
公民无权将举报的内容与可能产生的奖赏紧密关联起来,因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秩序以及国家安全稳定显然是我们每个人的神圣职责。
对于重大刑事案件、赌博违法犯罪、非法集资等严重事件,以及举报恐怖主义相关线索方面,公安机关都会制定相应的奖励政策,具体详情可参照随时由公安机关发布的相关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卖淫案底可以申请封存吗
该问题无法操作,原因在于卖淫行为并不构成犯罪纪录,因此无需进行档案密封的申请。
犯罪纪录则是指罪犯在经历了法院关于刑事责任的正式审判和判刑后所留下的记录。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条件,对于卖淫或嫖娼之违法者,将给予严厉惩罚,即处以十天至十五天不等的拘留,并且可以同时对其处以五千元以内的罚款,这种形式的法律惩戒属于行政性质,并不涉及到犯罪记录的产生和保存。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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