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习生请假条范文
尊敬的______(科)领导:
本人系______(学校)______(学院)
______(专业)的学生,现在在贵科实习,因______(原因),需请假______天。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
恳请领导批准。
请假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负责人意见:______(是否同意)
签名(盖章):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实习生最低工资标准
按劳动法的规定,如果是试用期的工资,最低应该是你工作的那个岗位的正式工资的80%,就是说如果
一样的岗位,他们正式员工的工资是3000块的话,试用期最低应该是2400元。但是如果是实习的就比较尴尬了,因为实习生不是正规劳动关系,不能全部依据劳动法管理。
劳动部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中明确: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既然可以不用签订劳动合同,你还有什么工资呢。有没有工资这个,要看公司的规定了。
所以判断实习生是否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关键要看其与用人单位是否建立了劳动关系。
建立劳动关系就应该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法第十五条还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
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实习生工资扣税标准
1、实习生的实习工资属于与任职、受雇无关的收入,按照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的规定,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按照《税法》第四条和第六条之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2、“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其他与任职、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劳动报酬”是指为单位或者其他个人提供劳务而取得的所得。劳务报酬所得,与工资薪金所得不同之处,主要是与任职、受雇没有关系。
3、如果是实习,那么与实习公司所签订的实习协议就不属于劳动合同,而属于劳务合同。劳动报酬的个税起征点为5000元,劳务报酬的起征点则是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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