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定情形,领了证但没有夫妻之实,婚姻关系人可以起诉要求离婚,但不可以申请法院认定婚姻无效。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或违背当事人意愿而成立的婚姻,或者当事人成立的婚姻在结婚的要件上有欠缺,法律赋予一定的当事人以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该当事人可以通过行使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而使该婚姻无效的婚姻。
一、在什么情况下婚姻无效
在以下情况下婚姻无效:
1、重婚的;明知当事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具体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拥有这些亲属关系的人结婚是法律禁止的行为;
3、未达法定婚龄的;对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婚姻,应当在男女当事人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届至前提出或确认其婚姻无效。
在以下情况下可撤销婚姻: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2、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无效婚姻有哪些情形
无效婚姻是因为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违反结婚的禁止性条件而形成的婚姻。根据我国现行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无效婚姻包括以下三种情形:1、重婚;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3、未到法定婚龄。存在上述情形之一,即为无效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均可行使请求权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婚姻无效。无效婚姻可以在婚姻无效原因消除前的任何时间提出请求宣告婚姻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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