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非法制造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非增值税专用发票五十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即构成非法制造用于骗取出口退税罪。
以下是改写后的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非法制造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非增值税专用发票五十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即构成非法制造用于骗取出口退税罪。
非 法 制 造 非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的 处 罚 规 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非法制造非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罚规定如下:
1. 违反该规定,非法制造非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2. 非法制造销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规定表明,对于非法制造非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税务机关将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若该行为构成犯罪,则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总之,非法制造非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一种违法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总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法制造非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一种违法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对于这种行为,税务机关将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若该行为构成犯罪,则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我们应该遵守法律法规,不要从事非法制造非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九条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非法出售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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