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股份有限公司是非常重要的一种公司类型,包括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两种。相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相对严格,对注册资本、股东人数都有一定要求。按照新《证券法》和新《公司法》规定,,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没有上限,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时的股东人数不得超过200人,不应少于二人。因为股东人数200人以上的股份公司为公众公司,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
一、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如何区分
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主要有以下区别:
1、与非上市股份公司相比,上市公司对财务审批的要求更为严格;
2、上市公司的股份可以在证券交易所自由交易流通、全流通或部分流通。每个国家都有不同的制度,非上市公司的股份不能在证券交易所交易流通;
3、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的问责制度不同;
4、上市公司上市的条件是:公司已经开业3年以上;其股本总额达到5000一万元以上;持股价值达到1000元以上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最后,上市公司无权整合社会资源。与普通公司相比,上市公司最大的特点是可以利用证券市场筹集资金,广泛吸收社会闲置资金,从而迅速扩大企业规模,增强产品竞争力和市场份额。因此,股份有限公司发展到一定规模后,往往将公司股票在交易所公开上市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步骤。
二、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是什么意思
非上市公众公司主要包括公开发行股票但不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以及非公开募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使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股份有限公司。
我国《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非上市公众公司(以下简称公众公司)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且其股票未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一)股票向特定对象发行或者转让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
(二)股票以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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