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三)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五)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
一、秘密级文件保密期限最长多少
秘密级保密期限最不超过十年,绝密级保密期限最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保密期限最不超过二十年。机关、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具体的保密期限、解密时间或者解密条件。机关、单位对在决定和处理有关事项工作过程中确定需要保密的事项,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的,正式公布时即视为解密。
二、如果一方违反保密协议尚未致损失应否赔偿
劳动者违反保密协议,但是未导致用人单位损失的,不需要进行赔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劳动者违反保密事项的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三、国家秘密信息不得通过哪些渠道传递
国家秘密信息不得通过手机短信、互联网电子邮件、普通传真机渠道传递。所谓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保守国家秘密是中国公民的基本义务之一。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一经确定,就要在秘密载体上作出明显的标志。
全文52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