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低下,并且不能矫正或者视野缩小以致影响正常的日常生活和社会活动。视力残疾包括盲和低视力,视力残疾主要分为四级,按照视力和视野的状态分析,其中盲为视力残疾的一级和二级,低视力为视力残疾的三级和四级,视力残疾都是只指双眼而言。如果双眼视力不同,则以视力较好的一眼为准,无如仅有单眼为视力残疾,而另一只眼的视力达到或者是高于0.3咋就不属于视力残疾的范畴。如果以注视点为中心,视野半径小于十度,无论其视力如何,都属于盲。视力残疾的分级:一级无光感要小于0.02,或者视野半径小于5度。二级视力为0.02到小于0.05的范围或者视野半径小于十度。三级视力为0.05到小于0.1。四级视力为0.1到小于0.3。
视力残疾如何认定
盲:一级盲:最佳矫正视力低于0.02;或视野半径小于5度。二级盲: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02,而低于0.05;或视野半径小于10度。低视力:一级低视力: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05,而低于0.1。二级低视力: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1,而低于0.3。其中先天致盲原因包括:
.家族遗传。家族遗传是指父系或母系中有一方或双方存在显性或隐性的致盲因素,遗传给后代。在一些发达国家,遗传性眼病已成为主要的致盲原因。
.近亲结婚。近亲结婚是指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结婚。从遗传学角度讲,近亲结婚容易造成隐性遗传的发生。根据一些调查资料表明,近亲结婚所生的子女,遗传病的发病率比非血缘婚姻高150倍。
.胎儿期的影响。孕期原因是指母亲在妊娠期药物中毒、营养不良或患有其他疾病及临产时因难产而使胎儿缺氧等各种因素,致使胎儿先天发育不良,形成视中枢或眼球发育不良或其它眼疾。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二条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
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
残疾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八条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委托人有特殊要求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从本机构中选择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委托人不得要求或者暗示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按其意图或者特定目的提供鉴定意见。
全文98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