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业务员被抓不一定能退还资金,因为犯罪所得的资金并不是被业务员控制占有,一般由非法集资的组织者、领导者占有。业务员一般是构成从犯,甚至是毫不知情的。
一、炸会是非法集资吗
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刑法上的非法集资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非法集资是指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是构成犯罪的行为实质所在。在现实生活中,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一般比较容易理解和识别。如某房地产公司因资金紧张,以宣称将给予高额利息或其他回报的方式直接向公众借款,就属于比较典型的非法吸收存款行为。而对于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由于其形式多样,并且经常花样翻新,有意逃避法律的制裁,因此相对较难以被识别。如以发展会员、加盟店、专卖店、代理店等为名,许诺以高额回报,非法吸收资金;以出售返租产权式商铺的名义,宣称低风险高回报,非法吸收资金;以支持生态环保、发展绿色产业、植树造林等为幌子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等。对于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需要我们结合非法集资的基本法律特征来加以识别。
二、业务员私企挪用资金构成什么罪
私企业务员挪用资金构成挪用资金罪。对于公司业务员来讲,可能会有利用自己职权来挪用公司财产归个人使用的情况,此时构成的是挪用资金罪,因此被认定构成犯罪之后,自然也是要按照挪用资金罪的量刑作出处罚。建议可以先与员工进行协商处理退回资金,如果员工退还不了或者拒绝退还,则可以报警处理。
三、集资诈骗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集资诈骗的构成要件,具体如下:
1、集资诈骗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
2、集资诈骗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实施了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3、集资诈骗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集资诈骗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应当区分情形进行具体认定。行为人部分非法集资行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对该部分非法集资行为所涉集资款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非法集资共同犯罪中部分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其他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集资款的共同故意和行为的,对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行为人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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