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享有两项待遇:探亲,参加劳动,参加劳动的还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一、拘役应该怎样执行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拘役的适用对象是犯罪性质较轻微但仍然需要关押执行的犯罪分子,是一种短期的剥夺自由刑。一般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等监管场所执行,在拘役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个月可以回家一至两天,并且可以参加劳动,酌量领取报酬。
二、拘役与管制如何执行
1、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2、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三、拘役的执行机关
拘役的执行机关是指判决后要执行拘役的机关,在我国是指公安机关。《刑法》第四十三条,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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