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现金补助,但是有政策补助。国家和重庆市计生政策是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位子女。家庭生育二孩子女的,当事人可以享有相关的补助奖励和社会保障,规定当事人生育二孩子女的,可以在享有国家规定98天产假基础上,再次享有30天产假奖励,产假期间享有在岗职工一样的福利待遇。女方当事人还可以在产假期满之后,本人申请经过单位批准,可以连续休假到子女一周岁,休假期间的月工资按照不低于休假前本人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但不得低于当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一、广东单位拒绝休178天产假
规定符合计生政策生育子女的,女方当事人可以在享有国家规定98天产假基础上,再次享有地方奖励的产假天数。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诉,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广东二胎产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增加奖励假30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取消晚婚晚育假,将原来的独生子女母亲产假调整为奖励假30天。这意味着,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不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的,都可以享受增加30天产假的优待;同时,丈夫的陪产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
全文59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