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质押登记
A.所须材料:
①质押双方出具质押登记申请书;
②质押双方出具质押登记声明书;
③质押合同及公证书;
④双方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⑤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⑥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⑦双方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⑧出质方股权登记托管卡原件;
⑨出质方如是法人机构的,须出具董事会同意出质的决议;
⑩出质股份如是国家股的,须出具政府有关部门同意质押的批准文件。
注:以上文件均须加盖公章
B.操作流程:
质押双方持上述文件到托管部。托管部收取手续费。办理质押冻结。出具质押冻结证明书。
二、解除质押登记
A.
所须材料:
①质押双方出具解除质押登记申请书;
②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和签名);
③双方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双方股权质押冻结证明单。
注:以上文件均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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