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不可以任免监事会成员。
监事会是由公司设立的,只有股东会有权任免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的职权中不包括任免监事会成员。法律规定,股东会可以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香港行政会议成员的任免由什么决定
香港特区行政会议是协助行政长官决策的机构。行政会议的成员由行政长官从行政机关的主要官员、立法会议员和社会人士中委任,其任免由行政长官决定。行政会议由行政长官主持,其成员的任期应不超过委任其的行政长官的任期。
《公司法》第46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全文50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