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健康证办理要检查哪些项目,有哪些注意事项。
办证须知: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食品、环境、劳动、放射、学校、药品生产经营的工作人员都必须定期进行健康查体,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就业、外出务工人员应当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健康档案,在校学生也应定期进行查体建立标准健康档案。
一、从事食品、环境、劳动、放射、学校、药品生产经营的工作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二、办理健康证明,必须本人到市疾控中心进行相关项目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办理健康证明。
三、未进行健康体检或健康检查不合格者均不予办理健康证明。
患有痢疾(阿米巴痢疾、细菌性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皮肤病、渗出性皮肤病及接触性传染的皮肤病、重症沙眼、急性出血性结膜炎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人不能领取健康证明。
国家规定根据从事的职业不同,健康证检查的项目也不尽相同,有以下分类:
1、餐饮业(含集体食堂)、食品加工业、副食店、商场、酒吧、水厂(含二次供水)、药厂、药店、幼儿园、化妆品生产等从业人员
检查项目:一般体检、肠道致病菌、肝功能(谷丙转氨酶)、HBsAg、HBeAg、胸透
2、卡拉OK接待员、技师(桑拿、足浴、按摩)等
检查项目:一般体检、肠道致病菌、肝功能(谷丙转氨酶)、HBsAg、HBeAg、胸透、梅毒血清试验(定性)、HIV检测
3、工厂员工、企事业单位文员、公司、物业管理人员等
检查项目:一般体检、视力、辩色力检查、血常规、肝功能(谷丙转氨酶)、HBsAg、HBeAg、胸透
4、职业性健康检查(工厂、放射人员职业性体检)
检查项目:按接触有害因素情况定检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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