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的债权要求
<2.对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和金融机构的债权要求
3《公司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足额、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出资额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银行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法办理产权转让手续。股东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外,还应当缴纳下列费用:,对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第三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公司出资的非货币性财产的实际价值明显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固定价值的,由出资的股东补足差额;公司成立时其他股东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第三十六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回出资,因此,我们都知道如何解决这个问题。这是我们在实践中应该明确的一点。只有按照具体的法律规定去理解,这对大家都有一个明确的认识,才能更好的解决。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律师
全文1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1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