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律规定,家属或者律师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侯审申请,办案机关应当在三日作出答复。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答复的,可以向办案机关进行咨询。如果对其办案效率有异议,可以向同级检察院投诉,因为检察机关对其有监督权。
一、被刑事拘留了十五天了还不放人怎么办?
被刑事拘留了十五天了还不放人,可以第一时间向办案的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了解涉嫌犯罪的事实以及向办案机关了解羁押的场所。公安机关拘留人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刑事拘留是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其拘留的期限较短,一般不超过三十七天,如果三十七天还不放人将会被逮捕。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二、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不询问吗
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上述审查起诉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已被羁押而言,对于犯罪嫌疑人未被羁押的法律未规定审查起诉期限,但检察机关应抓紧时间进行审查,不得拖延时间。法律规定办案期限,主要是根据司法机关的办案水平和实际需要进行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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