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签订购房合同需要哪些材料?
(1)一次性付款客户需要携带的信息如下:
<1。买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3份。
2。学校出具的购房证明。
(2)申请抵押贷款的客户需要携带的信息如下:
1。买方身份证正本和副本各6份。
2本页原件及3份复印件,夫妻双方主页姓名复印件3份,外地户籍证明原件,结婚证复印件3份,学校出具的购房证明复印件4份,本单位夫妻出具的有效收入证明,借款人及其配偶、二人及购房合同丢失。在与多个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合同是证明购房者购房的合法凭证。有四份完整的购房合同:两份给开发商,一份给房管部门,一份给购房者。(二)购房人申请银行抵押贷款时,应当将购房人所有的合同置于银行质押物中。开发商在办理房屋产权证时,需要把四份合同全部拿到房管部门才能办理产权证,缺一份都不行。所以买家一定要好好保管他们的购货合同。如果丢失,应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不同时期采取的补救措施不同,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
1、重新签订合同。
在购房合同办理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人失去合同,只需将剩余合同作废,并与开发商重新签订合同即可。
2。宣布合同无效并重新签订合同。
在完成购房合同的预售登记并开始办理银行按揭之前,如果购房人失去合同,可以在报纸上发表合同无效的声明。三个月期满后,他可以拿着报纸到预售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已签订的合同,然后与开发商重新签订合同,再做预售登记。
3。签署变更协议。
购房合同办理预售登记并办理银行按揭后,购房人若失去合同,除办理第二种情况的手续外,还应与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变更协议,并将新合同质押到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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