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管辖有异议可不可以开庭
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法院会对管辖权异议作出裁定,而不是对管辖权异议进行审理,所以是不需要开庭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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