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房东疏忽大意,在供暖过程中将煤气泄露到承租的房屋内,致使承租人在当晚睡觉时一氧化碳中毒。经医院抢救,三人均有不同程度的损伤。近日,三名租房者各自将房东父女二人诉至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要求房东赔偿各自的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费用。
据租房者李女士称:2007年10月28日,其承租房东郝某位于石景山区古城路的两间房屋,约定每月付房租760元,洽谈房屋租赁及收取房租之事均与郝某之女办理。承租房屋的具体管理也由她负责。从2007年1月11日进入取暖季后,因由房东郝某负责烧锅炉给李女士供暖,李女士每月另付100元作为取暖费。2007年12月9日,由于房东郝某在供暖过程中将煤气泄露到李女士承租的房屋内,导致李女士当晚在承租房内睡觉时一氧化碳中毒。12月10日、11日两日在石景山医院抢救,并住院治疗。住院期间,由于生活不能完全自理,李女士的姐姐从老家黑龙江赶来北京护理她。12月24日,李女士出院,但出院后仍需要进行高压氧治疗。并且由于一氧化碳中毒使之留下了头晕、记忆力减退等诸多后遗症,给其生活带来了很多的负担和不良影响。后其将房东父女二人诉至法院,要求对方赔偿其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项共计6万余元。另外两位租房人也相应的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伤,两人也将房东父女二人诉至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此案正在审理中。眼下正临冬季供暖的高峰期,很多外来人士在承租房屋时应多考察,再决定入住,不要因为便宜而忽视了安全。同时,家居生活中应谨慎预防火,防毒。
全文62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