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实际认缴出资的股东可以享有分红吗
时间:2023-06-19 16:55:37 36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公司股东没有认缴出资可以分红。股东没有实际出资但在公司经营期间可以为公司带来利益;

并且不影响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下享有分红权,股东没有实际出资并且也没有参与公司经营,那么则无权分红。

一、公司法有没有固定分红的规定

公司法有固定分红的规定。根据《公司法》,如果公司章程约定了按固定比例分红的,可按其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一般是按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来分取红利,但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二、签订代持股协议的风险有哪些?

产生代持股的原因有多种,可能是真实的出资人不愿意公开自己的身份,或者是为了规避经营中的关联交易、找别人代持股,或者是为了规避国家法律对某些行业持股上限的限制,也可能是有的公司对股东身份有特别的要求。但是,不管基于什么目的,代持股份必然在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形成一份股份代持协议书。签订代持股协议则存以下法律风险:

1、如果代持股协议的内容没有违反国家法律的规定,主要是没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没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等情形的,一般代持股协议是合法的。但是,这种合法也仅限于签订协议的双方之间,对第三人没有约束力。

2、股东的身份不被认可。由于实际出资人的姓名并不记载于工商登记资料上,那么在法律上实际出资人的股东地位是不被认可的,股东的表决权、分红权、增资优先权、剩余财产分配权等一系列的权利都需要由代持股人行使,必然导致风险的存在。同时代持股人转让股份、质押股份的行为,实际出资人都很难控制。

3、代持股人恶意损害实际股东的利益。包括代持股人滥用经营管理权、表决权、分红权、增资优先权、剩余财产分配权等权利给实际出资人造成的财产损失。

三、分红权和股权的区别是什么

股权一般是在工商登记的实股股东,即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股权是股东基于其履行出资义务,而获得的股东资格,进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股东还可以基于自己的出资而享受红利的权利。如获得股息红利的权利,公司解散时分配财产的权利以及不同意其他股东转让出资额时的优先受让权。分红权是股权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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