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限
8(工作日)
二、办理地点
英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局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英德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审批表、相关材料、组织对现场踏勘及拟办意见;
4.决定。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不予通过的,出具《备案无效通知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5.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行政服务中心环保服务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回执。申请人向行政服务中心环保服务窗口递交网上备案回执。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递交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当场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备案登记表、相关材料、组织对现场踏勘及拟办意见;
4.决定。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不予通过的,出具《备案无效通知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5.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行政服务中心环保服务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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