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户籍证明办理,一般只需要本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就可以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科进行申请办理的。考虑到现阶段,部分业务办理已经不再出具户籍证明,建议公民先到当地户籍部门明确相关业务办理所要求提供的户籍证明现阶段是否可以申请办理的,户籍机构无法证实的只可以到其他部门进行办理。
一、退役军人户口怎么落户
退伍、转业军人落户手续:
一已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收原件);
二民政部门出具的入户证明或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介绍信。(收原件);
三手续完备的《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收原件);
四随配偶入家庭户的,提供《结婚证》(《结婚证》遗失的提供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以及配偶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随父(母)入户的:提供父(母)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以及权威机构签发(出具)的证实双方关系的证件(证明),或其他证实双方关系的原始、权威凭据;(证明收原件,《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凭据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迁入集体家庭户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接收证明及集体《户口簿》的地址页;(同意接收证明收原件,《户口簿》地址页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新立户的:提供个人《房产证》,或单位《房产证》(单位确实没有办理《房产证》的可由用地批文或合法报建手续替代)与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的证明。(证明收原件,《房产证》、批文、凭据等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五已随军的家属随迁的,提交以下材料:
a、《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及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收原件,《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b、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结婚证》遗失的提供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和《婚姻(夫妻)关系证明》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c、子女随迁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或县级以上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或其他证实双方关系的原始、权威凭据,或权威机构出具的双方关系证明。(关系证明收原件,《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亲属关系公证书》及原始、权威凭据等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办理流程:1、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回原户口所在地的,由迁入地派出所(全区已实行户籍业务集中办公的由分局户政中队)户籍窗口受理申请;
2、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异地安置:
a、由安置地公安分局户政中队户籍窗口受理。作出批准决定的,未实行分局户籍业务集中办公的同时将已审批的材料移交拟入户地派出所,并通知申请人直接到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作出不批准决定的,同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b、户籍窗口凭公安分局户政中队已批准的决定及移交的材料予以当场办理。
二、双方离婚没有户口本能离吗
离婚是分了两种情况的,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在协议离婚里面没有户口本是不能离婚的,只有在补办户口本或开了户籍证明后才能办理离婚手续。而在诉讼离婚中,户口本并不是离婚的必备的材料。
如果是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那么没有户口本是办不了的。因为协议离婚必须带上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和离婚协议书。那么没有户口本怎么离婚,这个时候两种办法解决:
1、申请补办户口本。本人写出户口丢失原因和申请补办报告,办理遗失申明(登报等);凭本人报告,遗失声明原件,单位证明或街道居委会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补办手续。
2、到户籍部门开户籍证明。一般是去派出所开户籍证明,您可向申报户口登记地派出所户籍科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具体需要提供材料因各地政策有所不同。开好了户籍证明之后就可以拿着户籍证明、身份证和离婚协议书就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了。
如果是去法院打离婚官司,那么没有户口本也是可以起诉离婚的。一般来说您只要带上离婚起诉书、结婚证、身份证、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就可以起诉离婚了。
不管是结婚还是离婚,在办手续的时候肯定都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证件。其中,由于我国的离婚方式分为了两种,在不同的离婚方式下需要用到的证件也不一样。就户口本来说,协议离婚中是必不可少的,但在诉讼离婚中即使缺少了户口本,也不会有什么影响。
三、母亲的户口能落女儿户口上吗
母亲户口可以随女儿转,以亲戚投靠的方式。老人投靠子女申请入户时,应当向其子女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交验相关的证明材料,主要有:1、入户申请书。2、入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3、入户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4、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5、其他相关证明。在办理投靠入户前,要去户口接收地派出所确定是否接收,然后要携相关证明资料到到原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申请,最后携带迁移证直接到接收地区办理迁入手续就可以了。扩展资料:办理户口迁移的具体的迁移流程:1、办理准迁手续:准备好村委或街道办证明、接收户口的户主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迁户人户籍证明、迁户人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的。在申请报告上填写基本资料后,拿去迁入地社区盖章,再拿去社区的协警处盖章,最后拿到迁入地盖章。2、办理迁出手续:带上户口簿,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地派出所户籍处)开具迁出证明;原户口所在地会给予准迁证的第三联,还有一份迁出的证明,然后把要迁移一方的户口从这个地方的户籍档案里注销,原户口本就作废了。
全文2.3千字,阅读预计需要8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