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既遂的定罪量刑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构成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是履行征收税款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即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征收管理制度和国家税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一、中国新刑法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既遂判几年?
中国新刑法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既遂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是指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二、中国新刑法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既遂判几年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是指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犯本罪,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中国新刑法徇私舞弊抵扣税款罪判几年?
根据《刑法》第四百零四条的规定,徇私舞弊抵扣税款罪,根据犯罪人因为不征或者少征税款数额和国家税收损失程度判刑,如果犯罪人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犯罪人致使国家税收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四百零四条规定,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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