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抑郁症离婚怎么处理
抑郁症离婚的处理与正常人离婚处理一致,抑郁症患者提起离婚诉讼的与正常人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处理是一样的。人民法院受理抑郁症患者的离婚案件后,经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抑郁症离婚补偿标准
一方抑郁症,且因离婚导致生活困难的,可以请求对方进行一定的补偿,补偿标准根据一方生活需要和对方的经济条件来综合考量。具体情况也可以由双方协议处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双方自愿离婚时如何办理
双方自愿离婚时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持有效证件和证明材料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2.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
3.冷静期。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婚姻登记机关依据相关规定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证件和证明材料、离婚协议书等进行审查。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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