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完好的房屋及附属设施。乙方入住前,甲方应向乙方交待清环境、水、电、暖、消防设施等注意事项。并履行水、电、暖、天然气使用和注意消防安全等告知义务;对乙方提出的安全问题,积极协助解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一、高空抛物坠物法律责任承担的问题如何规定的
1、单纯高空坠物,没有造成任何后果的,不存在责任问题。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
2、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4、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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