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职工发生工伤,可以依法获得相应赔偿,职工受工伤但原公司已注销还是可以进行索赔,可以向申请工伤赔偿。由于公司注销,公司作为诉讼主体的资格已经消灭,工伤职工如果再起诉公司要求其承担工伤保险待遇,将会遇到被告主体不适格问题,最后会因此被驳回仲裁或者起诉。在此情况下,只能通过起诉公司股东或者清算组成员方式来解决此类纠纷。
公司的营业执照怎么注销
一、公司的营业执照怎么注销
1、公司的营业执照注销的流程如下:
(1)准备相关的材料。营业执照正本以及副本,如果当初发放的是正副本,注销时须将正副本原件都上交;
(2)到税务部门办理清税证明;
(3)办理注销。携带所需材料到辖区工商所办理即可。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变更的登记】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注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二、办理营业执照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4、《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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