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档立卡大学生补助政策解析
时间:2023-07-02 19:05:51 46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有补助政策。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所有学生每年可以自愿申请生源地(户口所在地区县)在国家开发银行支持的无息助学贷款,本专科生最高可贷8000元/年生。2.学生进校后用贷款资料向学校自愿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3000-5000元/年生。3.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新入学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高职专科、本科),补助4000元/年生(学费2000元、生活费2000元),连续资助直到学业结束。学生在四川省资助中心网站上申报,学校审核,省资助中心审批,区县资助中心发放。4.新生入学资助:录取当年7月开始向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育局)申请,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5.绿色通道: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报到时向就读高校提出申请,先办理入学手续,再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6.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每年9月向就读学校申请。(要求是建档立卡并品学兼优)

低保户大学生补助政策

1.可以在开学前到村委会或者社区开具加盖公章的贫困证明带到学校,学校每年会给每个班上部分贫困同学一定的助学金,到时你凭借着贫困证明进行申请。

2.低保户是指因残疾或疾病符合国家标准,住房或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

3.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可享受低保。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二条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

第三条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国务院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前两款所列行政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

第四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

全文96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最低生活保障 最新知识
针对建档立卡大学生补助政策解析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建档立卡大学生补助政策解析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