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负责人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区别是:建设单位负责人是指建设单位的最高领导人,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建设单位的各项工作。建设单位负责人通常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建设单位的各项工作负有最终决策和责任。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是指建设项目的实际管理者,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管理和监督等工作。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通常是建设单位的副职或正职管理人员,对项目的实际工作负有领导和管理职责。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条
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