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共场所拿走他人钱包的算盗窃。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是一种温和取财的方式,如果在公共场所将他人打倒再把钱包拿走的,可能会构成抢劫罪。
放在公共场所的东西被拿走算盗窃吗?
公共场所拿走遗忘物不算盗窃,但如果财物价值较大,经催要拒不交还的的,涉嫌侵占罪。侵占罪与其他侵犯财产犯罪的关键区别在于侵占包括两个密不可分的行为特征,即合法持有,但非法侵吞,行为人将自己业已合法持有的他人财物非法转归为己有,并且拒不交出、拒不交还的。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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