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冒名使用
采用冒名就医购药等虚假手段,骗取基金。
2.伪造病历、票据
伪造或者使用虚假病历、处方、检查化验报告单、疾病诊断证明等医疗文书和医疗费票据。
3.倒卖药品
采用转手倒卖药品等手段套取基金,非法牟利或不当得利。
4.借予他人
将本人社保卡给他人、定点单位、其他单位使用,造成基金损失。
5.超量开取
参保人员使用社保卡重复、超量开取治疗心脑血管病、精神病、糖尿病、高血压、关节炎等疾病药品,提供给家人、朋友使用。
6.全家共用一张卡
一家人共用一张社保卡,或者子女使用父母的社保卡就诊配药,或者一家人合用一张支付比例最高的社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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