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仿冒产品构成哪些犯罪的罪行?
仿冒品牌产品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随着人们对商标价值的认同与企业创品牌意识的增强,强大的经济利益驱动下的假冒他人商标的“搭便车”行为也相伴而生,而且,这种行为日益增多并出现了一些新形式。面对日益严重化、复杂化的假冒注册商标行为,《刑法》作为商标的法律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此类行为的打击上却相当有限,这对于保护商标专用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持正常的市场经济次序极为不利,因此会被法律处以严厉的处罚。
二、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的量刑处罚标准是什么?
(1)通过假冒注册商标获得了非法的经济利益超过了5万元的,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或者直接拘役,同时还会被罚款。
(2)假冒注册商标超过了两个,因为假冒注册商标获得的非法经济利益超过3万元,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或者直接进行拘役,同时还会被罚款。
(3)如果是通过假冒注册商标获得了非法的经济利益,并且超过了25万元的,属于特别严重的犯罪,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到七年,同时还会被罚款。
(4)假冒注册商标超过了两个,因为假冒注册商标获得的非法经济利益超过15万元的,也是属于特别严重的犯罪,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到七年,同时还会被罚款。
三、哪些行为属于构成了假冒商标罪?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行为均属于假冒商标行为。具体来说,假冒注册商标行为包括以下四种行为:
①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②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
③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④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
但是在我国的《刑法》中仅仅将上述第①种行为规定为了犯罪的行为,对其他三类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不能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论处,而只能以商标违法的行为进行处理。司法实践中有这种现象,只不过有时没有被认为是一个问题。假冒注册商标罪惩治的是侵犯注册商标的专用权的行为,因此,从客体的角度理解,如果行为并没有侵犯到注册商标的专用权,是不能对其进行评价的。注册商标所有人没有正确使用其注册商标,而被告人假冒其实际使用的、与注册商标不同的商标,情节再严重,也不能追究刑事责任,因为被告人并没有侵犯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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