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务派遣是否具有劳动关系
劳务派遣具有劳动关系。基于劳务派遣合同的特殊性,劳务派遣单位的主营业务就是将劳动者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向被派遣单位收取一定的管理费。被派遣劳动者并非只是被派遣关系,其同劳务派遣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享受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劳务派遣合同何时会被认定为无效
劳务派遣合同会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1.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务合同。
2.劳务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
3.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
4.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三、该怎么处理涉外劳务派遣工伤问题
涉外劳务派遣工伤问题具体的处理程序如下:
1.劳务派遣员工出现工伤首先由用工单位第一时间送到医院给予急救。
2.由用工单位或劳务派遣员工本人及时通知劳务公司。
3.劳务公司负责工伤的申报,审批,的鉴定等一系列的工伤程序的处理。
4.工伤的赔偿根据工伤鉴定的标准,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赔偿。
5.赔偿结果达不到一致,劳务派遣员工可通过进行调解或法院宣判。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四条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四十四条 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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