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机构:济南市知识产权交易中心
申报条件:
1、所申请的项目已获得国家专利权或取得专利申请号。
2、所申请的项目还未实施或还具有实施空间。
办理所需证件:
1、提交专利项目的合法有效证明。已经授权的提交专利证书及其复印件;还未授权的提交专利受理通知书的原件及其复印件;
2、提交专利权人的身份证明。属于职务发明的须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及经办人身份证明,属于非职务发明的须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提交济南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专利委托登记表;
4、专利项目的其它相关资料。
办理流程:登记专利项目——网站发布项目——免费展出推荐项目——助签转让(许可)合同——择优扶持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地点:历下区龙奥大厦F0833室
办理期限:三个月
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