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关于销售劣药罪的立案规定:1、行为人销售劣药造成人员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应予立案;2、行为人销售劣药的行为对人体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情形的,应当依法立案。销售劣药罪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明知是劣药而进行销售,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刑法中关于销售劣药罪的立案规定是什么?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八条
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劣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人员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
(二)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本条规定的"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和按劣药论处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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