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子女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夫妻共同财产在解除婚姻关系的同时会被分割,但如果有特殊情况,则另当别论。比如涉案房产尚未取得房产证,人民法院因产权不明而不分割的,也是正常情况。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时的债务如何处理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的债务,由本人偿还。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包括双方共同从事工商或在农村承包经营所负的债务,购买生产资料所负的债务,共同从事投资或者其他金融活动所负的债务,在这些生产经营活动中所欠缴的税款等。经双方同意由一方经营但其收入用于共同生活的,所负的债务也是夫妻共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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