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遗嘱的保管权属于谁?
时间:2023-07-14 14:23:29 22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遗嘱可以由继承人保管。遗嘱交由别人保管的,应当交给遗嘱人信任的机构或者个人予以封存、保管,比如公证处、律师事务所、见证人、亲朋好友等,以防止遗嘱丢失、被伪造、被篡改或者被销毁。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

非继承人可以鉴定遗嘱吗

非继承人不可以鉴定遗嘱,遗嘱的认定是由法院来进行的。法院查证遗嘱真伪的方式,主要还是针对具体的案情、纠纷起因来决定的。

如:怀疑不是立遗嘱人的亲笔签名,可以进行笔迹鉴定;怀疑不是立遗嘱人意识清醒时所立,纠纷双方就要提供相关证据或者法院亲自调查;也可以通知有关证人到庭作证等,不能一概而论。

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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