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符合条件都可以。
廉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具有东莞户籍,且在东莞工作或居住;
2、申请人的子女未满18周岁且户籍不在东莞的,若与申请人共同生活和居住,可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
3、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线2倍以下(含2倍);
4、家庭人均资产在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线年标准10倍以下(含10倍);
5、无自有住房,或者现自有住房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
6、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超生家庭,在有关单位依法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满14周年,并落实结扎措施后方可提出申请。
【备注】:
①2017年东莞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720元/月。
②申请廉租住房保障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家庭应当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家庭的认定】:
1、夫妻双方及未婚子女构成一个家庭;
2、已婚子女与直系亲属独立分户,构成一个家庭;
3、与申请人同住且存在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的,经有关村(居)委会证明,可作为家庭成员共同申请;
4、离异或丧偶不带子女的人员、年满30周岁的未婚人员可视为一个家庭。
申请材料:
1、户口本;
2、身份证;
3、婚姻关系证明,例如结婚证;
4、计划生育证明;
5、住房情况证明;
6、申请当月前12个月的收入情况证明材料;
7、家庭资产情况相关证明材料;
8、原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证明(因求学、服兵役户口迁出东莞市的);
9、残疾证(中重度残疾人需提供);
10、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低保家庭无需提供申请当月前12个月的收入情况证明材料以及家庭资产情况相关证明材料,只需提供《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保障证》即可。
东莞市廉租房申请申请流程
申请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各区规划建设办提出申请即可。但需注意一点的是,配租对象放弃选择保障房的,选房后未在规定的时间签订租赁合同的或签订保障房租赁合同后放弃入住的,视为放弃本次保障资格,两年后方可重新申请。
【流程】恳求→受理→镇级公示→审理→市级公示→挂号
廉租房租金:每月每平方米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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