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合同一般具备的条款:
1、标的;
2、质量和数量;
3、价格和酬金;
4、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5、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办法等。
合同的主要形式:
1、书面形式,是指以文字表现当事人所订立的合同的形式。
2、口头形式,是指当事人只用口头语言为意思表示订立合同,而不用文字表达协议内容的形式。
能以口头形式订立合同吗
合同订立是可以采用口头形式的。口头合同也叫口头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以谈话、电话等口头形式对合同内容达成一致的协议,无任何书面的或其他有形载体来表现合同内容。
口头合同也是合同形式中一种重要的表现形式。口头合同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必须证明合同的存在以及合同关系的内容。
因为口头合同难以取证,不易认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内容,口头缔约,特别是不能即时清洁,而且标的额较大的合同采取口头缔约时,将存在相对人否认合同成立、否认合同标的的法律风险。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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