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自书遗嘱继承形式无效
时间:2012-06-12 20:30:22 208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这样的遗嘱形式无效

案情简介:

田-红与前夫离婚后,自行抚养3个孩子,儿子田一,长女田-清,次女田-楠。5日,田-红带着3个孩子与赵*槐再婚。赵*槐也系再婚,孩子赵-龙一直和他奶奶生活。再婚前,赵*槐买了一套房,房产证上的名字是赵*槐。此房系赵*槐和田-红共同出资购买。21日,赵*槐和田-红签订一份协议书,协议内容是,“一、该房系双方共同所有,按出资比例确定份额;二、该房赵*槐出资24万元,田-红出资36万元;三、双方均去世后该房由田一继承。”17日,田-红因车祸丧生。15日,我代理田-清和田-楠向北京市某区法院起诉,要求继承该房40%的份额。

律师分析:

一、协议书第一条和第二条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属于合法有效的。该房虽在赵*槐名下,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出资比例赵*槐占40%的份额,田-红占60%的份额。

二、协议书第三条无效。理由如下:

1、按照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而该条却规定双方均去世后才继承违反法律规定;

2、该条款剥夺了未成年人田-清和田-楠的继承份额;

3、该条属于遗嘱,形式上属于自书遗嘱。但缺乏自书遗嘱的关键形式,该条款是打印的,并非立遗嘱人亲笔书写,所以无效。

最后,法院采纳了我的意见,判决按照法定继承继承,田-清和田-楠依法享有40%的继承份额。

全文55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知识
针对这样的自书遗嘱继承形式无效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这样的自书遗嘱继承形式无效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