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能否不出席依据实际情况来看。原告在离婚案件中没有特殊情况的,应当出庭;被告不能出庭。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退庭的,应当撤诉。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退庭的,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在这种情况下,原告也是反诉的被告。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下落不明,原告起诉离婚的,可以缺席判决。
一方未出席离婚案件能否缺席判决
离婚案件能否缺席判决
离婚诉讼中,夫妻一方起诉离婚,被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拒不出庭应诉,亦不答辩;或干脆连法院传票亦不接收,此时应当如何处理?司法实践中,原告经常会收到法官的建议,希望原告能和被告和好,撤回起诉。但是,对于感情确已破裂的夫妻,在此情况下是绝不会撤诉的。尤其是对于配偶已经失踪多年的夫妻,本来起诉就是想结束这种守寡的现状,又怎么能听从法官的建议回去和配偶和好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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