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权益又称净资产,是指公司总资产中扣除负债的剩余部分。它表明公司的资产总额在抵偿了一切现存债务后的差额部分,包括公司所有者投入资金以及尚存收益等。股东权益在会计核算中分为四个部分: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
作为投资者,在查阅上市公司报告时,会发现包含许多专业术语。在这些术语中,股东权益是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净资产是指公司资产减去负债,那么股东权益是净资产吗??股东权益又称净资产,是指公司总资产中扣除债务的剩余部分。股东权益又称产权和资本,是指上市公司投资者对公司净资产的所有权。它表明公司的资产总额在抵偿了一切现存债务后的差额部分,包括公司所有者投入资金以及尚存收益等。在我国目前的会计核算中,股东权益分为四个部分: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实收资本包括国家、其他单位和个人对公司的各种投资。资本公积包括公司捐赠和法定财产重估增值形成的股东权益。盈余公积是从净利润中提取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资金,包括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和公益金。未分配利润是公司净利润分配后的剩余部分,即未指定用途的净利润归股东所有。
股东权益是什么?
股东权益是指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和利益。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则采用一股一票制,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权益是公司法中的重要概念,对于保障股东权益和维护公司治理结构具有重要意义。
作为投资者,了解股东权益是十分重要的。股东权益又称净资产,是指公司总资产中扣除负债的剩余部分,表明公司的资产总额在抵偿了一切现存债务后的差额部分,包括公司所有者投入资金以及尚存收益等。股东权益在有限责任公司中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而在股份有限公司则采用一股一票制,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因此,了解股东权益有助于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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