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公司做出决策打算开设分支机构时,有必要严格遵守规定的时间期限完成注册流程,从而确保分支机构能够健康、有序地开展运营;而如若决定不再设立分支机构,那么同样需要尽快停止设立工作,收回并消除所有涉及到分支机构设立的相关文件,遣散与其相关的所有人员。
因为在此期间产生的所有关联债项与责任都将会由作为“发起人”的总公司承担。
通常情况下,设立分支机构的公司应该自决定作出或得到相关部门批准之日起,在30日内向公司(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申请进行注册。
2.对于分支机构的负责人选择,这实际上是分支机构的灵魂所在环节,对于整个营运活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他/她的个人行为往往代表了分支机构的整体形象和声誉。
因此,在选拔合适人选时务必要慎重考虑。
对那些并不熟悉的候选人,在正式任命前,务必对其个人资历、信誉等因素进行全面深入的评估与审查。
尤其是在涉及挂靠、承包这种特殊性质的分支机构中,对于主动投递合作申请的人士,不仅不能仅凭他们的片面之词作出判断,还需对他们及其行为进行详尽的调查,必要时,甚至可以要求他们提供担保,以明确各方之间的相关权益和义务,防止遭受欺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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