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房产过户是需要双方持买卖协议、身份证、原《房屋权证》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产权转让,由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对房子进行评估,买方到财政部门缴纳等,共有产权房可以被法院强制执行。
一、共有房产如何过户
共有房产过户是:
1.双方持买卖协议、身份证、原《房屋权证》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并申报交易价格。
2.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按照要求对正在交易的房地产入行价格评估。
3.由买方到财政部门缴纳相关契税卖方到地方税务局申报缴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按照约定由买方或者买方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去缴纳交易费、工本费。
4.买方领取到房产证后,持房屋权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房屋变更手续,完成过户。
共有房产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的共有人可以将自己的房屋份额分出或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房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并承担平等的义务。共同共有的房产若要转让,须经全体共有人同意,任何一个共有人都不能擅自处分,否则这种处分将被认定为无效。
二、共有产权房可以被强制执行吗
共有产权房可以被强制执行。
1.共同共有的房产,而且两人名下只有此房产,可以执行,首先对房屋进行评估,确定双方份额,获得房屋人对未获得房屋人进行补偿。
2.或将房屋拍卖,由当时人重新买房。
3.如非债务人一方仅有此处居所,则不能强制执行。
三、共有房产一方不同意卖房如何处理
共有房产必须需要全体共有人的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卖,如果共有产权房屋一方要卖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是不能买卖的。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行为,无论是全部还是部分,都为无权处分,处分人若不能证明其他共有人同意该处分行为的,就不能要求其他共有人接受该处分。
《房屋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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