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二胎生育证需要什么材料
1、《再生育申请审批表》。
2、《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当事人情况调查表》。
3、夫妻双方居民户口簿(现役军人无须提供;集体户口的,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户口本地址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
4、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提供军官证)。
5、结婚证(再婚的需提交离婚材料)。
6、夫妻双方存档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外省市户籍的,须提供外省市户籍地出具有效期内(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三级婚育情况证明)。
7、女方为军人的,须提供女方部队师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女方婚育情况证明。
8、第二个子女已经出生的,须提交该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9、依法收养过子女的,需要提交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不孕症诊断证明。
10、一孩病残的,需要提交病残儿医学专家鉴定组开具的《区(县)病残儿医学鉴定结论通知书。
二、办二胎准生证的办理流程
1、要求再生育子女的夫妻,在村(居)专干协助下填写再生育申请表,并由专干报镇街(园区)计生办审核。
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收到申请和证明材料之日起20日内(需进行病残儿鉴定的除外)提出审核意见,并报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3、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应当在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符合条件的,签发生育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送达《不予批准生育通知书》,并告知当事人对不予批准生育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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