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经营权证漏登名字有什么影响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姓名弄漏掉的,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进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认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登记簿记载错误的,有权申请更正。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变更的书面请求;
(二)已变更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或其它证明材料;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原件。
第十六条
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受理变更申请后,应及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报请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并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上记载。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三百三十四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二、土地经营权人有什么权利
根据民法典规定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土地经营权人的权利具体包括:
(1)占有权。土地经营权人取得土地经营权后,即有权占有承包方的承包地。
(2)使用权。土地经营权人对承包地享有使用权,就是利用承包地开展农业生产经营的权利。
(3)收益权。土地经营权人占有、使用承包地的最终目的就是取得农业生产经营的收益。(4)改良土壤、建设附属设施的权利。
(5)再流转的权利。
(6)以土地经营权融资担保的权利。
(7)其他权利。土地经营权人还可以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享有其他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四十条,土地经营权人有权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占有农村土地,自主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并取得收益。
三、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什么原则
一是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是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是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是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五是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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