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后,债务人不按期清偿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执行时,依法查询、冻结、转移被执行人的存款等财产,也可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在法院执行过程中,债权人有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需要向法院提供。如果调查后找不到财产,法院将无法执行。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后,恢复执行。
债务人没钱还债债权人怎么办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公民之间的借贷款,双方对返还期限有约定的,一般应按约定处理;
没有约定的,出借人随时可以请求返还,借款人应当根据出借人的请求及时返还;
暂时无力返还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责令其分期返还。
对于债务人暂时没有能力返还这一客观情况,在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债权人可以债务人签订一份还款协议书,详细约定分期分次还款的时间、金额及相关违约责任等,以保护自己的财产不受损害。
此外,债权人还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判决后,根据申请执行人的强制执行申请,对被执行人无金钱给付能力的,人民法院有权裁定对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采取查封、扣押措施,并委托拍卖机构进行拍卖变价;人民法院还可以采取直接向被执行人的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单位在保留被执行人必要的生活开支后,逐月从被执行人工资中扣留一定数额的人民币用作履行偿还义务,直到清偿完毕为止。
《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百一十九条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依照前款规定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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