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2月5日,安徽某市的赵某在下班途中,被一辆外地大货车撞倒受伤致残。交警部门查明,该大货车系上海某公司所有,司机系该公司员工,并最终认定货车司机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赵某准备起诉索赔,但不知向哪里的法院起诉。律师告诉他上海的残疾赔偿金计算标准远高于安徽标准,并建议他到上海起诉。赵某听从了律师的建议,到上海起诉索赔,最终获得了法院的支持。后来一算账,获得残疾赔偿金数额比在安徽起诉应获得的数额多了接近一倍。
【分析】
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第3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数额的计算是以受诉法院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统计的上一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础来确定的。而因为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差异,所以每个地区统计出来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有高有低,计算出来的残疾赔偿金数额也不尽相同。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交通事故案件,事故发生地和被告住所地法院均有管辖权,受害人选择统计数据高的法院起诉,便能获得更高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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