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拆迁合同可不可以盖法人章
企业拆迁合同可不可以盖法人章。合同一般在落款处盖章,注意检查加盖印章是否完整;盖骑缝章应将每一页在侧面错开,保证每一页露出一小部分,面积大小略大于印章的大小,蘸取少量印油后将印章按压到错开的多页文件侧边上,印油干透后再次展开多页文件的侧边,检查是否有漏盖的页面,如有漏盖应当再次加盖。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不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二、拆迁安置房可不可以买卖是否合法
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是可不可以上市交易的,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合法权利并对房屋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唯一合法凭证。
按照拆迁安置房的性质来划分,一般来说,分为两类:
(1)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是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是不得进行上市交易的。
(2)因房地产开发等因素而拆迁,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
这类商品房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在房地产买卖市场上是可不可以自由进行交易的。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不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n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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