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
异地公积金转移条件:单位调整或职工工作发生变动。
异地转出所需资料:
1、异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广铁分中心提供的职工缴存证明(转到异地或广铁分中心);
2、《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表》;
3、职工身份证(职工本人办理);
4、经办人身份证及职工身份证(单位办理)。
异地转出流程:
1、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职工缴存证明;
2、单位或职工携带材料到广州公积金中心经办网点提出转出申请;
3、中心经办网点审核资料并办理转出手续;
4、根据提供的银行及账号等信息进行资金转账操作。
异地转入所需资料:
1、《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表》;
2、《职工个人账户合并申请表》;
3、职工身份证(职工本人办理);
4、经办人身份证及职工身份证(单位办理)。
异地转入流程:
1、单位或职工在中心办事处、管理部开具职工缴存证明;
2、转出地中心转账或电汇款项到账,且信息完整;
3、汇款信息核对,登记相关转入信息;
4、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
5、中心办事处、管理部审核并办理转入、合并手续。
【温馨提示】:单位或职工个人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业务前,转出单位必须先为职工办理账户封存手续(即个人账户必须是封存状态)后才可办理账户转移手续;外省市或广铁分中心转入的,转入单位须先为职工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后才可办理转入手续。职工办理账户转移前,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不齐全的或有误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个人信息变更后才可办理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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