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权概念是每个民事主体都所享有的、与人身有不可分离的民事权利。其特征是与民事主体的人身有着密不可分、是非财产性的权利。人身权包括了人格权和身份权这两大类,而人格权里包括了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等各种权利。
一、人身权的概念和特征
人身权的概念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所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是人身关系经法律调整后的结果。人身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最基本的民事权利,它与财产权一道共同构成民法规定的两大基本民事权利。人身权作为与财产权相对应的民事权利,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人身权与民事主体的人身密不可分,以民事主体的人身为存在的基础。
2.人身权是非财产性权利,其内容不具有财产属性。
3.人身权是民事主体不可缺少的权利。
4.人身权是绝对权。人身权的主体是特定的人,义务主体是特定民事主体以外的任何人,因此,特定民事主体以外的任何人都负有不得侵害、干涉、妨碍人身权的义务。
5.人身权是支配权。人身权是民事主体对自己的人身、人格利益直接支配,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因此,人身权的实现无须请求他人的协助。
二、人身权包括哪些
人身权与财产权共同构成了民法中的两大类基本民事权利。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其中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肖像权、荣誉权等。身份权包括亲权、配偶权、亲属权等。人身权是我国公民和法人的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体现和反映。
三、人身权和人格权的区别
人身权和人格权的区别在于:
1.范围不同:人身权包含人身权,人格权是对人身权进行细化衍生出来的权利。
2.权力性质的不同:人格权注重的是人的独立性和尊严受社会保护。而人身权注重的是你与其他人之间的关系值得社会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n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全文81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