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的期限是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订立合同过程中约定的,是用来界定合同当事人是否按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客观标准,是双方履行合同的时间界限,该界限经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生效,受法律保护,违反该约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签合同违约应该怎么办
签合同违约应当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继续履行。是指违约方按照对方的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
2、采取补救措施。是指纠正合同履行不当、消除履行缺陷的具体措施,包括维修、更换、重作、退货、降价或报酬、服务费、赔偿损失等;
3、损害赔偿。是指违约方因合同当事人违约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向对方当事人作出的经济赔偿;
4、支付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支付的一定金额;
5、定金。是指双方为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双方先支付给对方一定金额的货币作为担保。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不履行股权回购协议怎么处理
股权回购是公司以一定资金回购已经发行在外的股份的行为,协议也是一种具备法律效力的合同行使,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具体的有:
1、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2、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3、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三、工程索赔能不能索赔利润
工程索赔能索赔利润。工程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时间补偿的要求。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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